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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规则说明

作者: 浏览量:130 更新时间: 2020.05.12

数据库备份DBS向用户提供报警功能,备份和恢复进展会通过云监控通知给用户。

报警触发条件

以下几种事件发生时,会触发报警:

  • 全量备份异常
  • 增量备份异常
  • 数据恢复异常
  • 数据恢复成功

报警时间

  • 00:00:00 ~ 09:00:00:延期发送报警
  • 其他时段:即时发送报警

报警接收人

默认报警接收人:云账号报警联系人,用户可以自行修改,具体操作详见“修改报警规则”

报警通知方式

默认报警通知方式:Warning(短信+邮箱+旺旺+钉钉机器人),用户可以自行修改,具体操作详见“修改报警规则”

开启报警功能

  • 对于未创建DBS默认报警规则的用户,进入DBS控制台,会有弹框提示,用户需点击“确定”,系统会自动设置DBS默认报警规则
  • DBS默认报警规则名称:DBS_EVENT_RULE

修改报警规则

如果用户要修改报警接收人、报警通知方式等,前往“云监控-事件监控”,进入“报警规则”,找到规则“DBS_EVENT_RULE”,点击“修改”

关闭报警功能

如果用户要临时关闭报警功能,前往“云监控-事件监控”,进入“报警规则”,找到规则“DBS_EVENT_RULE”,点击“禁用”

查看报警内容

如果用户要查看历史报警内容,前往“云监控-事件监控”,进入“事件查询”,选择“系统事件-DBS”,点击“搜索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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